戰國策
  卷十九 ‧ 趙策二

武靈王平晝閒居

武靈王平晝閒居,肥義侍坐,曰:「王慮世事之變,權甲兵用之,念簡、襄之跡,計胡、狄之利乎?」王曰:「嗣立不忘先德,君之道也;錯質務明主之長,臣之論也。是以賢君靜而有道民便事之教,動有明古先世之功。為人臣者,窮有弟長辭讓之節,通有補民益主之業。此兩者,君臣之分也。今吾欲繼襄主之業,啟胡、翟之鄉,而卒世不見也。敵弱者,用力少而功多,可以無盡百姓之勞,而享往古之勛。夫有高世之功者,必負遺俗之累;有獨知之慮者,必被庶人之怨。今吾將胡服騎射以教百姓,而世必議寡人矣。」

肥義曰:「臣聞之,疑事無功,疑行無名。今王即定負遺俗之慮,殆毋顧天下之議矣。夫論至德者,不和于俗;成大功者,不謀于眾。昔舜舞有苗,而禹袒入裸國,非以養欲而樂志也,欲以論德而要功也。愚者闇于成事,智者見于未萌,王其遂行之。」王曰:「寡人非疑胡服也,吾恐天下笑之。狂夫之樂,知者哀焉;愚者之笑,賢者戚焉。世有順我者,則胡服之功未可知也。雖敺世以笑我,胡地、中山吾必有之。」

王遂胡服。使王孫紲告公子成曰:「寡人胡服,且將以朝,亦欲叔之服之也。家聽于親,國聽于君,古今之公行也;子不反親,臣不逆主,先王之通誼也。今寡人作教易服,而叔不服,吾恐天下議之也。夫制國有常,而利民為本;從政有經,而令行為上。故明德在于論賤,行政在于信貴。今胡服之意,非以養欲而樂志也。事有所出,功有所止。事成功立,然後德且見也。今寡人恐叔逆從政之經,以輔公族之議。且寡人聞之,事利國者行無邪,因貴戚者名不累。故寡人願募公叔之義,以成胡服之功。使紲謁之叔,請服焉。」

公子成再拜曰:「臣固聞王之胡服也,不佞寢疾,不能趨走,是以不先進。王今命之,臣固敢竭其愚忠。臣聞之,中國者,聰明叡知之所居也,萬物財用之所聚也,賢聖之所教也,仁義之所施也,詩書禮樂之所用也,異敏技藝之所試也,遠方之所觀赴也,蠻夷之所義行也。今王釋此,而襲遠方之服,變古之教,易古之道,逆人之心,畔學者,離中國,臣願大王圖之。」

使者報王。王曰:「吾固聞叔之病也。」即之公叔成家,自請之曰:「夫服者,所以便用也;禮者,所以便事也。是以聖人觀其鄉而順宜,因其事而制禮,所以利其民而厚其國也。被髮文身,錯臂左衽,甌越之民也。黑齒雕題,鯷冠秫縫,大吳之國也。禮服不同,其便一也。是以鄉異而用變,事異而禮易。是故聖人苟可以利其民,不一其用;果可以便其事,不同其禮。儒者一師而禮異,中國同俗而教離,又況山谷之便乎?故去就之變,知者不能一;遠近之服,聖賢不能同。窮鄉多異,曲學多辨,不知而不疑,異于己而不非者,公于求善也。今卿之所言者,俗也。吾之所言者,所以制俗也。今吾國東有河、薄洛之水,與齊、中山同之,而無舟檝之用。自常山以至代、上黨,東有燕、東胡之境,西有樓煩、秦、韓之邊,而無騎射之備。故寡人且聚舟檝之用,求水居之民,以守河、薄洛之水;變服騎射,以備燕、三胡、秦、韓之邊。且昔者簡主不塞晉陽,以及上黨,而襄王兼戎取代,以攘諸胡,此愚知之所明也。先時中山負齊之強兵,侵掠吾地,係累吾民,引水圍鄗,非社稷之神靈,即鄗幾不守。先王忿之,其怨未能報也。今騎射之服,近可以備上黨之形,遠可以報中山之怨。而叔也順中國之俗以逆簡、襄之意,惡變服之名,而忘國事之恥,非寡人所望于子!」

公子成再拜稽首曰:「臣愚不達于王之議,敢道世俗之聞。今欲繼簡、襄之意,以順先王之志,臣敢不聽令。」再拜。乃賜胡服。

趙文進諫曰:「農夫勞而君子養焉,政之經也。愚者陳意而知者論焉,教之道也。臣無隱忠,君無蔽言,國之祿也。臣雖愚,願竭其忠。」王曰:「慮無惡擾,忠無過罪,子其言乎。」趙文曰:「當世輔俗,古之道也。衣服有常,禮之制也。循法無愆,民之職也。三者,先聖之所以教。今君釋此,而襲遠方之服,變古之教,易古之道,故臣願王之圖之。」王曰:「子言世俗之聞。常民溺于習俗,學者沈于所聞。此兩者,所以成官而順政也,非所以觀遠而論始也。且夫三代不同服而王,五伯不同教而政。知者作教,而愚者制焉。賢者議俗,不肖者拘焉。夫制于服之民,不足與論心;拘于俗之眾,不足與致意。故勢與俗化,而禮與變俱,聖人之道也。承教而動,循法無私,民之職也。知學之人,能與聞遷;達于禮之變,能與時化。故為己者不待人,制今者不法古,子其釋之。」

趙造諫曰:「隱忠不竭,姦之屬也。以私誣國,賊之類也。犯姦者身死,賊國者族宗。有此兩者,先聖之明刑,臣下之大罪也。臣雖愚,願盡其忠,無遁其死。」

王曰:「竭意不諱,忠也。上無蔽言,明也。忠不辟危,明不距人。子其言乎。」

趙造曰:「臣聞之,聖人不易民而教,知者不變俗而動。因民而教者,不勞而成功;據俗而動者,慮徑而易見也。今王易初不循俗,胡服不顧世,非所以教民而成禮也。且服奇者志淫,俗辟者亂民。是以莅國者不襲奇辟之服,中國不近蠻夷之行,非所以教民而成禮者也。且循法無過,脩禮無邪,臣願王之圖之。」

王曰:「古今不同俗,何古之法?帝王不相襲,何禮之循?宓戲、神農教而不誅,黃帝、堯、舜誅而不怒。及至三王,觀時而制法,因事而制禮,法度制令,各順其宜;衣服器械,各便其用。故理世不必一其道,便國不必法古。聖人之興也,不相襲而王。夏、殷之衰也,不易禮而滅。然則反古未可非,而循禮未足多也。且服奇而志淫,是鄒、魯無奇行也;俗辟而民易,是吳、越無俊民也。是以聖人利身之謂服,便事之謂教,進退之謂節,衣服之制,所以齊常民,非所以論賢者也。故聖與俗流,賢與變俱。諺曰:『以書為御者,不盡于馬之情。以古制今者,不達于事之變。』故循法之功,不足以高世;法古之學,不足以制今。子其勿反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