戰國策
  卷十三 ‧ 齊策六

齊閔王之遇殺

齊閔王之遇殺,其子法章變姓名,為莒太史家庸夫。太史敫女,奇法章之狀貌,以為非常人,憐而常竊衣食之,與私焉。莒中及齊亡臣相聚,求閔王子,欲立之。法章乃自言于莒。共立法章為襄王。襄王立,以太史氏女為王后,生子建。太史敫曰:「女無謀而嫁者,非吾種也,汚吾世矣。」終身不睹。君王后賢,不以不睹之故,失人子之禮也。

襄王卒,子建立為齊王。君王后事秦謹,與諸侯信,以故建立四十有餘年不受兵。秦昭王嘗使使者遺君王后玉連環,曰:「齊多知,而解此環不?」君王后以示羣臣,羣臣不知解。君王后引椎椎破之,謝秦使曰:「謹以解矣。」

及君王后病且卒,誡建曰:「羣臣之可用者某」。建曰:「請書之。」君王后曰:「善。」取筆牘受言。君王后曰:「老婦已忘矣!」君王后死,後后勝相齊,多受秦間金玉,使賓客入秦,皆為變辭,勸王朝秦,不脩攻戰之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