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治通鑑
   卷一五八 【梁紀十四】

起著雍敦牂(戊午),盡閼逢困敦(甲子),凡七年。

高祖武皇帝大同四年(戊午,公元五三八年)
  • 春,正月,辛酉朔,日有食之。
  • 東魏碭郡獲巨象,送鄴。丁卯,大赦,改元元象。
  • 二月,己亥,上耕藉田。
  • 東魏大都督善無賀拔仁攻魏南汾州,刺史韋子粲降之,丞相泰滅子粲之族。東魏大行臺侯景等治兵於虎牢,將復河南諸州,魏梁迥、韋孝寬、趙繼宗皆棄城西歸。侯景攻廣州,未拔,聞魏救兵將至,集諸將議之,行洛州事盧勇請進觀形勢。乃帥百騎至大隗山,遇魏師。日已暮,勇多置幡旗於樹顛;夜,分騎為十隊,鳴角直前,擒魏儀同三司程華,斬儀同三司王征蠻而還。廣州守將駱超遂以城降東魏,丞相歡以勇行廣州事。勇,辯之從弟也。於是南汾、潁、豫、廣四州復入東魏。

  • 初,柔然頭兵可汗始得返國,事魏盡禮。及永安以後,雄據北方,禮漸驕倨,雖信使不絕,不復稱臣。頭兵嘗至洛陽,心慕中國,乃置侍中、黃門等官;後得魏汝陽王典籤淳于覃,親寵任事,以為祕書監,使典文翰。及兩魏分裂,頭兵轉不遜,數為邊患。魏丞相泰以新都關中,方有事山東,欲結婚以撫之,以舍人元翌女為化政公主,妻頭兵弟塔寒。又言於魏主,請廢乙弗后,納頭兵之女。甲辰,以乙弗后為尼,使扶風王孚迎頭兵女為后。頭兵遂留東魏使者元整,不報其使。

  • 三月,辛酉,東魏丞相歡以沙苑之敗,請解大丞相,詔許之;頃之,復故。

  • 柔然送悼后於魏,車七百乘、馬萬匹、駝二千頭。至黑鹽池,遇魏所遣鹵簿儀衞。柔然營幕,戶席皆東向,扶風王孚請正南面,后曰:「我未見魏主,固柔然女也。魏仗南面,我自東向。」丙子,立皇后郁久閭氏。丁丑,大赦。以王盟為司徒。丞相泰朝于長安,還屯華州。

  • 夏,四月,庚寅,東魏高歡朝于鄴;壬辰,還晉陽。
  • 五月,甲戌,東魏遣兼散騎常侍鄭伯猷來聘。
  • 秋,七月,東魏荊州刺史王則寇淮南。
  • 癸亥,詔以東冶徒李胤之得如來舍利,大赦。
  • 東魏侯景、高敖曹等圍魏獨孤信于金墉,太師歡帥大軍繼之;景悉燒洛陽內外官寺民居,存者什二三。魏主將如洛陽拜園陵,會信等告急,遂與丞相泰俱東,命尚書左僕射周惠達輔太子欽守長安,開府儀同三司李弼、車騎大將軍達奚武帥千騎為前驅。

    八月,庚寅,丞相泰至榖城,侯景等欲整陳以待其至,儀同三司太安莫多婁貸文請帥所部擊其前鋒,景等固止之。貸文勇而專,不受命,與可朱渾道元以千騎前進,夜,遇李弼、達奚武於孝水。弼命軍士鼓譟,曳柴揚塵,貸文走,弼追斬之,道元單騎獲免,悉俘其衆送恆農。

    泰進軍瀍東,侯景等夜解圍去。辛卯,泰帥輕騎追景至河上,景為陳,北據河橋,南屬邙山,與泰合戰。泰馬中流矢驚逸,遂失所之。泰墜地,東魏兵追及之,左右皆散,都督李穆下馬,以策抶泰背罵曰:「籠東軍士!爾曹王何在,而獨留此?」追者不疑其貴人,捨之而過。穆以馬授泰,與之俱逸。

    魏兵復振,擊東魏兵,大破之,東魏兵北走。京兆忠武公高敖曹,意輕泰,建旗蓋以陵陳,魏人盡銳攻之,一軍皆沒,敖曹單騎走投河陽南城。守將北豫州刺史高永樂,歡之從祖兄子也,與敖曹有怨,閉門不受。敖曹仰呼求繩,不得,拔刀穿闔未徹而追兵至。敖曹伏橋下,追者見其從奴持金帶,問敖曹所在,奴指示之。敖曹知不免,奮頭曰:「來!與汝開國公。」追者斬其首去。高歡聞之,如喪肝膽,杖高永樂二百,贈敖曹太師、大司馬、太尉。泰賞殺敖曹者布絹萬段,歲歲稍與之,比及周亡,猶未能足。魏又殺東魏西兗州刺史宋顯等,虜甲士萬五千人,赴河死者以萬數。

    初,歡以万俟普尊老,特禮之,嘗親扶上馬。其子洛免冠稽首曰:「願出死力以報深恩。」及邙山之戰,諸軍北渡橋,洛獨勒兵不動,謂魏人曰:「万俟受洛干在此,能來可來也!」魏人畏之而去,歡名其所營地為回洛。

    是日,東、西魏置陳既大,首尾懸遠,從旦至未,戰數十合,氛霧四塞,莫能相知。魏獨孤信、李遠居右,趙貴、怡峯居左,戰並不利;又未知魏主及丞相泰所在,皆棄其卒先歸。開府儀同三司李虎、念賢等為後軍,見信等退,卽與俱去。泰由是燒營而歸,留儀同三司長孫子彥守金墉。

    王思政下馬,舉長矟左右橫擊,一舉輒踣數人。陷陳既深,從者盡死,思政被重創,悶絕,會日暮,敵亦收兵。思政每戰常著破衣弊甲,敵不知其將帥,故得免。帳下督雷五安於戰處哭求思政,會其已蘇,割衣裹創,扶思政上馬。夜久,始得還營。

    平東將軍蔡祐下馬步鬬,左右勸乘馬以備倉猝,祐怒曰:「丞相愛我如子,今日豈惜生乎!」帥左右十餘人合聲大呼,擊東魏兵,殺傷甚衆。東魏人圍之十餘重,祐彎弓持滿,四面拒之。東魏人募厚甲長刀者直進取之,去祐可三十步,左右勸射之,祐曰:「吾曹之命,在此一矢,豈可虛發!」將至十步,祐乃射之,應弦而倒,東魏兵稍卻,祐徐引還。

    魏主至恆農,守將已棄城走,所虜降卒在恆農者相與閉門拒守,丞相泰攻拔之,誅其魁首數百人。

    蔡祐追及泰於恆農,夜,見泰,泰曰:「承先,爾來,吾無憂矣。」泰驚不得寢,枕祐股,然後安。祐每從泰戰,常為士卒先,戰還,諸將皆爭功,祐終無所言。泰每歎曰:「承先口不言勳,我當代其論敍。」泰留王思政鎮恆農,除侍中、東道行臺。

    魏之東伐,關中留守兵少,前後所虜東魏士卒散在民間,聞魏兵敗,謀作亂。李虎等至長安,計無所出,與太尉王盟、僕射周惠達等奉太子欽出屯渭北。百姓互相剽掠,關中大擾。於是沙苑所虜東魏都督趙青雀、雍州民于伏德等遂反,據長安子城,伏德保咸陽,與咸陽太守慕容思慶各收降卒以拒還兵。長安大城民相帥以拒青雀,日與之戰。大都督侯莫陳順擊賊,屢破之,賊不敢出。順,崇之兄也。

    扶風公王羆鎮河東,大開城門,悉召軍士謂曰:「今聞大軍失利,青雀作亂,諸人莫有固志。王羆受委於此,以死報恩。有能同心者可共固守;必恐城陷,任自出城。」衆感其言,皆無異志。

    魏主留閿鄉。丞相泰以士馬疲弊,不可速進,且謂青雀等烏合,不能為患,曰:「我至長安,以輕騎臨之,必當面縛。」通直散騎常侍吳郡陸通諫曰:「賊逆謀久定,必無遷善之心。蜂蠆有毒,安可輕也!且賊詐言東寇將至,今若以輕騎臨之,百姓謂為信然,益當驚擾。今軍雖疲弊,精銳尚多,以明公之威,總大軍以臨之,何憂不克!」泰從之,引兵西入。父老見泰至,莫不悲喜,士女相賀。華州刺史宇文導引兵入咸陽,斬思慶,擒伏德,南渡渭,與泰會,攻青雀,破之。太保梁景睿以疾留長安,與青雀通謀,泰殺之。

  • 東魏太師歡自晉陽將七千騎至孟津,未濟,聞魏師已遁,遂濟河,遣別將追魏師至崤,不及而還。歡攻金墉,長孫子彥棄城走,焚城中室屋俱盡,歡毀金墉而還。

    東魏之遷鄴也,主客郎中裴讓之留洛陽。獨孤信之敗也,讓之弟諏之隨丞相泰入關,為大行臺倉曹郎中。歡囚讓之兄弟五人,讓之曰:「昔諸葛亮兄弟,事吳、蜀各盡其心,況讓之老母在此,不忠不孝,必不為也。明公推誠待物,物亦歸心;若用猜忌,去霸業遠矣。」歡皆釋之。

    九月,魏主入長安,丞相泰還屯華州。

  • 東魏大都督賀拔仁擊邢磨納、盧仲禮等,平之。

    盧景裕本儒生,太師歡釋之,召館於家,使教諸子。景裕講論精微,難者或相詆訶,大聲厲色,言至不遜,而景裕神采儼然,風調如一,從容往復,無際可尋。性清靜,歷官屢有進退,無得失之色;弊衣粗食,恬然自安,終日端嚴,如對賓客。

  • 冬,十月,魏歸高敖曹、竇泰、莫多婁貸文之首于東魏。
  • 散騎常侍劉孝儀等聘于東魏。
  • 十二月,魏是云寶襲洛陽,東魏洛州刺史王元軌棄城走。都督趙剛襲廣州,拔之。於是自襄、廣以西城鎮復為魏。

  • 魏自正光以後,四方多事,民避賦役,多為僧尼,至二百萬人,寺有三萬餘區。至是,東魏始詔「牧守、令長,擅立寺者,計其功庸,以枉法論。」

  • 初,魏伊川土豪李長壽為防蠻都督,積功至北華州刺史。孝武帝西遷,長壽帥其徒拒東魏,魏以長壽為廣州刺史。侯景攻拔其壁,殺之。其子延孫復收集父兵以拒東魏,魏之貴臣廣陵王欣、錄尚書長孫稚等皆攜家往依之,延孫資遣衞送,使達關中。東魏高歡患之,數遣兵攻延孫,不能克。魏以延孫為京南行臺、節度河南諸軍事、廣州刺史。延孫以澄清伊、洛為己任,魏以延孫兵少,更以長壽之壻京兆韋法保為東洛州刺史,配兵數百以助之。法保名祐,以字行,既至,與延孫連兵置柵於伏流。獨孤信之入洛陽也,欲繕脩宮室,使外兵郎中天水權景宣帥徒兵三千出採運。會東魏兵至,河南皆叛,景宣間道西走,與李延孫相會,攻孔城,拔之,洛陽以南尋亦西附。丞相泰卽留景宣守張白塢,節度東南諸軍應關西者。是歲,延孫為其長史楊伯蘭所殺,韋法保卽引兵據延孫之柵。

    東魏將段琛等據宜陽,遣陽州刺史牛道恆誘魏邊民。魏南兗州刺史韋孝寬患之,乃詐為道恆與孝寬書,論歸款之意,使諜人遺之於琛營,琛果疑道恆。孝寬乘其猜阻,出兵襲之,擒道恆及琛,崤、澠遂清。東道行臺王思政以玉壁險要,請築城,自恆農徙鎮之,詔加都督汾 ‧ 晉 ‧ 幷州諸軍事、幷州刺史,行臺如故。

  • 東魏以高澄攝吏部尚書,始改崔亮年勞之制,銓擢賢能;又沙汰尚書郎,妙選人地以充之。凡才名之士,雖未薦擢,皆引致門下,與之遊宴、講論、賦詩,士大夫以是稱之。

武帝大同五年(己未,公元五三九年)
  • 春,正月,乙卯,以尚書左僕射蕭淵藻為中衞將軍,丹楊尹何敬容為尚書令,吏部尚書張纘為僕射。纘,弘策之子也。自晉、宋以來,宰相皆以文義自逸,敬容獨勤簿領,日旰不休,為時俗所嗤鄙。自徐勉、周捨既卒,當權要者,外朝則何敬容,內省則朱异。敬容質慤無文,以綱維為己任;异文華敏洽,曲營世譽。二人行異而俱得幸於上。异善伺候人主意為阿諛,用事三十年,廣納貨賂,欺罔視聽,遠近莫不忿疾。園宅、玩好、飲膳、聲色窮一時之盛。每休下,車馬填門,唯王承、王稚及褚翔不往。承、稚,暕之子;翔,淵之曾孫也。

  • 丁巳,御史中丞參禮儀事賀琛奏:「南、北二郊及藉田,往還並宜御輦,不復乘輅。」詔從之,祀宗廟仍乘玉輦。琛,瑒之弟子也。

  • 辛酉,東魏以尚書令孫騰為司徒。
  • 辛未,上祀南郊。
  • 魏丞相泰於行臺置學,取丞郎、府佐德行明敏者充學生,悉令旦治公務,晚就講習。

  • 東魏丞相歡,以徐州刺史房謨、廣平太守羊敦、廣宗太守竇瑗、平原太守許惇有政績清能,與諸刺史書,褒稱謨等以勸之。

  • 夏,五月,甲戌,東魏立丞相歡女為皇后;乙亥,大赦。
  • 魏以開府儀同三司李弼為司空。秋,七月,以扶風王孚為太尉。
  • 九月,甲子,東魏發畿內十萬人城鄴,四十日罷。冬,十月,癸亥,以新宮成,大赦,改元興和。

  • 魏置紙筆於陽武門外以求得失。
  • 十一月,乙亥,東魏使散騎常侍王元景、魏收來聘。
  • 東魏人以正光曆浸差,命校書郎李業興更加脩正,以甲子為元,號曰興光曆,既成,行之。

  • 散騎常侍朱异奏:「頃來置州稍廣,而小大不倫,請分為五品,其位秩高卑,參僚多少,皆以是為差。」詔從之。於是上品二十州,次品十州,次品八州,次品二十三州,下品二十一州。時上方事征伐,恢拓境宇,北踰淮、汝,東距彭城,西開牂柯,南平俚洞,紛綸甚衆,故异請分之。其下品皆異國之人,徒有州名而無土地,或因荒徼之民所居村落置州及郡縣,刺史守令皆用彼人為之,尚書不能悉領,山川險遠,職貢罕通。五品之外,又有二十餘州不知處所。凡一百七州。又以邊境鎮戍,雖領民不多,欲重其將帥,皆建為郡,或一人領二三郡太守,州郡雖多而戶口日耗矣。

  • 魏自西遷以來,禮樂散逸,丞相泰命左僕射周惠達、吏部郎中北海唐瑾損益舊章,至是稍備。

武帝大同六年(庚申,公元五四O年)
  • 春,正月,壬申,東魏以廣平公庫狄干為太保。
  • 丁丑,東魏主入新宮,大赦。
  • 魏扶風王孚卒。
  • 二月,己亥,上耕藉田。
  • 魏鑄五銖錢。
  • 東魏大行臺侯景出三鵶,將復荊州,魏丞相泰遣李弼、獨孤信各將五千騎出武關,景乃還。

  • 魏文后既為尼,居別宮,悼后猶忌之,乃以其子武都王戊為秦州刺史,使文后隨之官。魏主雖限以大計,而恩好不忘,密令養髮,有追還之意。會柔然舉國渡河南侵,時頗有言柔然以悼后故興師者,帝曰:「豈有興百萬之衆為一女子邪!雖然,致人此言,朕亦何顏以見將帥!」乃遣中常侍曹寵齎手敕賜文后自盡。文后泣謂寵曰:「願至尊千萬歲,天下康寧,死無恨也!」遂自殺;鑿麥積崖而葬之,號曰寂陵。

    夏,丞相泰召諸軍屯沙苑以備柔然。右僕射周惠達發士馬守京城,塹諸街巷,召雍州刺史王羆議之,羆不應召,謂使者曰:「若蠕蠕至渭北者,王羆自帥鄉里破之,不煩國家兵馬,何為天子城中作如此驚擾!由周家小兒恇怯致此。」柔然至夏州而退。未幾,悼后遇疾殂。

  • 五月,乙酉,魏行臺宮延和、陝州刺史宮延慶降于東魏,東魏以河北馬場為義州以處之。

  • 東魏陽州武公高永樂卒。
  • 閏月,丁丑朔,日有食之。
  • 己丑,東魏封皇兄景植為宜陽王,皇弟威為清河王,謙為潁川王。
  • 六月,壬子,東魏華山王鷙卒。
  • 秋,七月,丁亥,東魏使兼散騎常侍李象等來聘。
  • 八月,戊午,大赦。
  • 九月,戊戌,司空袁昂卒,遺疏不受贈諡,敕諸子勿上行狀及立銘誌;上不許,贈本官,諡穆正公。

  • 冬,十一月,魏太師念賢卒。

  • 吐谷渾自莫折念生之亂,不通于魏。伏連籌卒,子夸呂立,始稱可汗,居伏俟城。其地東西三千里,南北千餘里,官有王、公、僕射、尚書、郎中、將軍之號。是歲,始遣使假道柔然,聘於東魏。

武帝大同七年(辛酉,公元五四一年)
  • 春,正月,辛巳,上祀南郊,大赦。辛丑,祀明堂。

  • 宕昌王梁仚定為其下所殺,弟彌定立。二月,乙巳,以彌定為河 ‧ 梁二州刺史、宕昌王。

  • 辛亥,上耕藉田。
  • 魏幽州刺史順陽王仲景坐事賜死。
  • 三月,魏夏州刺史劉平伏據上郡反,大都督于謹討禽之。
  • 夏,五月,遣兼散騎常侍明少遐等聘于東魏。
  • 秋,七月,己卯,東魏宜陽王景植卒。
  • 魏以侍中宇文測為大都督、行汾州事。測,深之兄也,為政簡惠,得士民心。地接東魏,東魏人數來寇抄,測擒獲之,命解縛,引與相見,為設酒殽,待以客禮,并給糧餼,衞送出境。東魏人大慚,不復為寇,汾、晉之間遂通慶弔,時論稱之。或告測交通境外者,丞相泰怒曰:「測為我安邊,我知其志,何得間我骨肉!」命斬之。

  • 魏丞相泰欲革易時政,為強國富民之法,大行臺度支尚書兼司農卿蘇綽盡其智能,贊成其事,減官員,置二長,并置屯田以資軍國。又為六條詔書,九月,始奏行之:一曰清心,二曰敦教化,三曰盡地利,四曰擢賢良,五曰恤獄訟,六曰均賦役。泰甚重之,嘗置諸坐右,又令百司習誦之,其牧守令長非通六條及計帳者,不得居官。

  • 東魏詔羣官於麟趾閤議定法制,謂之麟趾格,冬,十月,甲寅,頒行之。

  • 乙巳,東魏發夫五萬築漳濱堰,三十五日罷。

  • 十一月,丙戌,東魏以彭城王韶為太尉,度支尚書胡僧敬為司空。僧敬名虔,以字行,國珍之兄孫,東魏主之舅也。

  • 十二月,東魏遣兼散騎常侍李騫來聘。

  • 交趾李賁世為豪右,仕不得志。同郡有并韶者,富於詞藻,詣選求官,吏部尚書蔡撙以并姓無前賢,除廣陽門郎;韶恥之。賁與韶還鄉里,謀作亂,會交州刺史武林侯諮以刻暴失衆心,時賁監德州,因連結數州豪傑俱反;諮輸賄于賁,奔還廣州。上遣諮與高州刺史孫冏、新州刺史盧子雄將兵擊之。諮,恢之子也。

  • 是歲,魏又益新制十二條。

  • 東魏丞相歡以諸州調絹不依舊式,民甚苦之,奏令悉以四十尺為匹。

    魏自喪亂以來,農商失業,六鎮之民相帥內徙,就食齊、晉,歡因之以成霸業。東西分裂,連年戰爭,河南州郡鞠為茂草,公私困竭,民多餓死。歡命諸州濱河及津、梁皆置倉積穀以相轉漕,供軍旅,備饑饉,又於幽、瀛、滄、青四州傍海煑鹽,軍國之費,粗得周贍。至是,東方連歲大稔,榖斛至九錢,山東之民稍復蘇息矣。

  • 東魏尚書令高澄尚靜帝妹馮翊長公主,生子孝琬,朝貴賀之,澄曰:「此至尊之甥,先賀至尊。」三日,帝幸其第,賜錦綵布絹萬匹。於是諸貴競致禮遺,貨滿十室。

  • 東魏臨淮王孝友表曰:「令制百家為族,二十五家為閭,五家為比。百家之內有帥二十五,徵發皆免,苦樂不均,羊少狼多,復有蠶食,此之為弊久矣。京邑諸坊,或七八百家唯一里正、二史,庶事無闕,而況外州乎!請依舊置三正之名不改,而每閭止為二比,計族省十一丁,貲絹、番兵,所益甚多。」事下尚書,寢不行。

  • 安成望族劉敬躬以妖術惑衆,人多信之。

武帝大同八年(壬戌,公元五四二年)
  • 春,正月,敬躬據郡反,改元永漢,署官屬,進攻廬陵,逼豫章。南方久不習兵,人情擾駭,豫章內史張綰募兵以拒之。綰,纘之弟也。二月,戊戌,江州刺史湘東王繹遣司馬王僧辯、中兵曹子郢討敬躬,受綰節度。三月,戊辰,擒敬躬,送建康,斬之。僧辯,神念之子也,該博辯捷,器宇肅然,雖射不穿札,而志氣高遠。

  • 魏初置六軍。
  • 夏,四月,丙寅,東魏使兼散騎常侍李繪來聘。繪,元忠之從子也。
  • 東魏丞相歡朝于鄴。司徒孫騰坐事免;乙酉,以彭城王韶錄尚書事,侍中廣陽王湛為太尉,尚書右僕射高隆之為司徒。初,太尉尉景與丞相歡同歸爾朱榮,其妻,歡之姊也,自恃勳戚,貪縱不法,為有司所劾,繫獄;歡三詣闕泣請,乃得免死,丁亥,降為驃騎大將軍、開府儀同三司。歡往造之,景臥不起,大叫曰:「殺我時趣邪!」歡撫而拜謝之。辛卯,以庫狄干為太傅,以領軍將軍婁昭為大司馬,封祖裔為尚書右僕射。六月,甲辰,歡還晉陽。

  • 八月,庚戌,東魏以開府儀同三司、吏部尚書侯景為兼尚書僕射、河南道大行臺,隨機防討。

  • 魏以王盟為太保。

  • 東魏丞相歡擊魏,入自汾、絳,連營四十里,丞相泰使王思政守玉壁以斷其道。歡以書招思政曰:「若降,當授以幷州。」思政復書曰:「可朱渾道元降,何以不得?」冬,十月,己亥,歡圍玉壁,凡九日,遇大雪,士卒飢凍,多死者,遂解圍去。魏遣太子欽鎮蒲坂。丞相泰出軍蒲坂,至皁莢,聞歡退渡汾,追之,不及。十一月,東魏以可朱渾道元為幷州刺史。

  • 十二月,魏主狩於華陰,大享將士,丞相泰帥諸將朝之。起萬壽殿於沙苑北。

  • 辛亥,東魏遣兼散騎常侍楊斐來聘。

  • 孫冏、盧子雄討李賁,以春瘴方起,請待至秋;廣州刺史新渝侯映不許,武林侯諮又趣之。冏等至合浦,死者什六七,衆潰而歸。映,憺之子也。武林侯諮奏冏及子雄與賊交通,逗留不進,敕於廣州賜死。子雄弟子略、子烈、主帥廣陵杜天合及弟僧明、新安周文育等帥子雄之衆攻廣州,欲殺映、諮,為子雄復冤。西江督護、高要太守吳興陳霸先帥精甲三千救之,大破子略等,殺天合,擒僧明、文育。霸先以僧明、文育驍勇過人,釋之,以為主帥。詔以霸先為直閤將軍。

  • 魏丞相泰妻馮翊公主生子覺。

  • 東魏以光州刺史李元忠為侍中。元忠雖處要任,不以物務干懷,唯飲酒自娛。丞相歡欲用為僕射,世子澄言其放達常醉,不可委以臺閣。其子搔聞之,請節酒,元忠曰:「我言作僕射不勝飲酒樂,爾愛僕射,宜勿飲酒。」

武帝大同九年(癸亥,公元五四三年)
  • 春,正月,壬戌,東魏大赦,改元武定。

  • 東魏御史中尉高仲密取吏部郎崔暹之妹,既而棄之,由是與暹有隙。仲密選用御史,多其親戚鄉黨,高澄奏令改選;暹方為澄所寵任,仲密疑其搆己,愈恨之。仲密後妻李氏艷而慧,澄見而悅之,李氏不從,衣服皆裂,以告仲密,仲密益怨。尋出為北豫州刺史,陰謀外叛。丞相歡疑之,遣鎮城奚壽興典軍事,仲密但知民務。仲密置酒延壽興,伏壯士,執之,二月,壬申,以虎牢叛,降魏。魏以仲密為侍中、司徒。

    歡以仲密之叛由崔暹,將殺之,高澄匿暹,為之固請,歡曰:「我匄其命,須與苦手。」澄乃出暹,而謂大行臺都官郎陳元康曰:「卿使崔暹得杖,勿復相見。」元康為之言於歡曰:「大王方以天下付大將軍,大將軍有一崔暹不能免其杖,父子尚爾,況於他人!」歡乃釋之。

    高季式在永安戍,仲密遣信報之;季式走告歡,歡待之如舊。

    魏丞相泰帥諸軍以應仲密,以太子少傅李遠為前驅,至洛陽,遣開府儀同三司于謹攻柏谷,拔之;三月,壬申,圍河橋南城。

    東魏丞相歡將兵十萬至河北,泰退軍瀍上,縱火船於上流以燒河橋;斛律金使行臺郎中張亮以小艇百餘載長鎖,伺火船將至,以釘釘之,引鎖向岸,橋遂獲全。

    歡渡河,據邙山為陳,不進者數日。泰留輜重於瀍曲,夜,登邙山以襲歡。候騎白歡曰:「賊距此四十餘里,蓐食乾飯而來。」歡曰:「自當渴死!」乃正陣以待之。戊申,黎明,泰軍與歡軍遇。東魏彭樂以數千騎為右甄,衝魏軍之北垂,所向奔潰,遂馳入魏營。人告彭樂叛,歡甚怒。俄而西北塵起,樂使來告捷,虜魏侍中、開府儀同三司、大都督臨洮王柬、蜀郡王榮宗、江夏王昇、鉅鹿王闡、譙郡王亮、詹事趙善及督將僚佐四十八人。諸將乘勝擊魏,大破之,斬首三萬餘級。

    歡使彭樂追泰,泰窘,謂樂曰:「汝非彭樂邪?癡男子!今日無我,明日豈有汝邪!何不急還營,收汝金寶!」樂從其言,獲泰金帶一囊以歸,言於歡曰:「黑獺漏刃,破膽矣!」歡雖喜其勝而怒其失泰,令伏諸地,親捽其頭,連頓之,并數以沙苑之敗,舉刃將下者三,噤齘良久。樂曰:「乞五千騎,復為王取之。」歡曰:「汝縱之何意,而言復取邪?」命取絹三千匹壓樂背,因以賜之。

    明日,復戰,泰為中軍,中山公趙貴為左軍,領軍若于惠等為右軍。中軍、右軍合擊東魏,大破之,悉俘其步卒。歡失馬,赫連陽順下馬以授歡。歡上馬走,從者步騎七人,追兵至,親信都督尉興慶曰:「王速去,興慶腰有百箭,足殺百人。」歡曰:「事濟,以爾為懷州刺史;若死,用爾子!」興慶曰:「兒小,願用兄!」歡許之。興慶拒戰,矢盡而死。

    東魏軍士有逃奔魏者,告以歡所在,泰募勇敢三千人,皆執短兵,配大都督賀拔勝以攻之。勝識歡於行間,執槊與十三騎逐之,馳數里,槊刃垂及,因字之曰:「賀六渾,賀拔破胡必殺汝!」歡氣殆絕,河州刺史劉洪徽從傍射勝,中其二騎,武衞將軍段韶射勝馬,斃之,比副馬至,歡已逸去。勝歎曰:「今日不執弓矢,天也!」

    魏南郢州刺史耿令貴,大呼,獨入敵中,鋒刃亂下,人皆謂已死,俄奮刀而還。如是數四,當令貴前者死傷相繼,乃謂左右曰:「吾豈樂殺人!壯士除賊,不得不爾。若不能殺賊,又不為賊所傷,何異逐坐人也!」

    左軍趙貴等五將戰不利,東魏兵復振,泰與戰,又不利。會日暮,魏兵遂遁,東魏兵追之;獨孤信、于謹收散卒自後擊之,追兵驚擾,魏諸軍由是得全。若于惠夜引去,東魏兵追之;惠徐下馬,顧命廚人營食,食畢,謂左右曰:「長安死,此中死,有以異乎?」乃建旗鳴角,收散卒徐還;追騎疑有伏兵,不敢逼。泰遂入關,屯渭上。

    歡進至陝,泰遣開府儀同三司達奚武等拒之。行臺郎中封子繪言於歡曰:「混壹東西,正在今日。昔魏太祖平漢中,不乘勝取巴、蜀,失在遲疑,後悔無及。願大王不以為疑。」歡深然之,集諸將議進止,咸以為「野無青草,人馬疲瘦,不可遠追。」陳元康曰:「兩雄交爭,歲月已久。今幸而大捷,天授我也,時不可失,當乘勝追之。」歡曰:「若遇伏兵,孤何以濟?」元康曰:「王前沙苑失利,彼尚無伏;今奔敗若此,何能遠謀!若捨而不追,必成後患。」歡不從,使劉豐生將數千騎追泰,遂東歸。

    泰召王思政於玉壁,將使鎮虎牢,未至而泰敗,乃使守恆農。思政入城,令開門解衣而臥,慰勉將士,示不足畏。後數日,劉豐生至城下,憚之,不敢進,引軍還。思政乃脩城郭,起樓櫓,營農田,積芻粟,由是恆農始有守禦之備。

    丞相泰求自貶,魏主不許。是役也,魏諸將皆無功,唯耿令貴與太子武衞率王胡仁、都督王文達力戰功多。泰欲以雍、岐、北雍三州授之,以州有優劣,使探籌取之。仍賜胡仁名勇,令貴名豪,文達名傑,用彰其功。於是廣募關、隴豪右以增軍旅。

    高仲密之將叛也,陰遣人扇動冀州豪傑,使為內應,東魏遣高隆之馳驛慰撫,由是得安。高澄密書與隆之曰:「仲密枝黨與之俱西者,宜悉收其家屬,以懲將來。」隆之以為恩旨既行,理無追改,若復收治,示民不信,脫致驚擾,所虧不細,乃啟丞相歡而罷之。

  • 以太子詹事謝舉為尚書僕射。
  • 夏,四月,林邑王攻李賁,賁將范脩破林邑於九德。
  • 清水氐酋李鼠仁,乘魏之敗,據險作亂;隴右大都督獨孤信屢遣軍擊之,不克。丞相泰遣典籤天水趙昶往諭之,諸酋長聚議,或從或否;其不從者欲加刃於昶,昶神色自若,辭氣逾厲,鼠仁感悟,遂相帥降。氐酋梁道顯叛,泰復遣昶諭降之,徙其豪帥四千餘人并部落於華州,泰卽以昶為都督,使領之。

  • 泰使諜潛入虎牢,令守將魏光固守,侯景獲之,改其書云:「宜速去。」縱諜入城,光宵遁。景獲高仲密妻子送鄴,北豫、洛二州復入于東魏。五月,壬辰,東魏以克復虎牢,降死罪已下囚,唯不赦高仲密家。丞相歡以高乾有義勳,高昂死王事,季式先自告,皆為之請,免其從坐。仲密妻李氏當死,高澄盛服見之,曰:「今日何如?」李氏默然,遂納之。乙未,以侯景為司空。

  • 秋,七月,魏大赦。以王盟為太傅,廣平王贊為司空。
  • 八月,乙丑,東魏以汾州刺史斛律金為大司馬。
  • 東魏遣兼散騎常侍李渾等來聘。
  • 冬,十一月,甲午,東魏主狩于西山;乙巳,還宮。高澄啟解侍中,東魏主以其弟幷州刺史太原公洋代之。

  • 丞相歡築長城於肆州北山,西自馬陵,東至土墱,四十日罷。

  • 魏諸牧守共謁丞相泰,泰命河北太守裴俠別立,謂諸牧守曰:「裴俠清慎奉公,為天下最,有如俠者,可與俱立!」衆默然,無敢應者。泰乃厚賜俠,朝野歎服,號為「獨立君」。

武帝大同十年(甲子,公元五四四年)
  • 春,正月,李賁自稱越帝,置百官,改元大德。

  • 三月,癸巳,東魏丞相歡巡行冀、定二州,校河北戶口損益,因朝于鄴。

  • 甲午,上幸蘭陵,謁建寧陵,使太子入守宮城;辛丑,謁脩陵。
  • 丙午,東魏以開府儀同三司孫騰為太保。
  • 己酉,上幸京口城北固樓,更名北顧;庚戌,幸回賓亭,宴鄉里故老及所經近縣迎候者,少長數千人,各賚錢二千。

  • 壬子,東魏以高澄為大將軍、領中書監,元弼為錄尚書事,左僕射司馬子如為尚書令,侍中高洋為左僕射。

    丞相歡多在晉陽,孫騰、司馬子如、高岳、高隆之,皆歡之親黨也,委以朝政,鄴中謂之四貴,其權勢熏灼中外,率多專恣驕貪。歡欲損奪其權,故以澄為大將軍、領中書監,移門下機事總歸中書,文武賞罰皆稟於澄。

    孫騰見澄,不肯盡敬,澄叱左右牽下於牀,築以刀環,立之門外。太原公洋於澄前拜高隆之,呼為叔父,澄怒,罵之。歡謂羣公曰:「兒子浸長,公宜避之。」於是公卿以下,見澄無不聳懼。庫狄干,澄姑之壻也,自定州來謁,立於門外,三日乃得見。

    澄欲置腹心於東魏主左右,擢中兵參軍崔季舒為中書侍郎。澄每進書於帝,有所諫請,或文辭繁雜,季舒輒脩飾通之。帝報澄父子之語,常與季舒論之,曰:「崔中書,我乳母也。」季舒,挺之從子也。

  • 夏,四月,乙卯,上還自蘭陵。
  • 五月,甲申朔,魏丞相泰朝于長安。
  • 甲午,東魏遣散騎常侍魏季景來聘。季景,收之族叔也。
  • 尚書令何敬容妾弟盜官米,以書屬領軍河東王譽;丁酉,敬容坐免官。
  • 東魏廣陽王湛卒。
  • 魏琅邪貞獻公賀拔勝諸子在東者,丞相歡盡殺之,勝憤恨發疾而卒。丞相泰常謂人曰:「諸將對敵神色皆動,唯賀拔公臨陳如平時,真大勇也!」

  • 秋,七月,魏更權衡度量,命尚書蘇綽損益三十六條之制,總為五卷,頒行之。搜簡賢才為牧守令長,皆依新制而遣焉。數年之間,百姓便之。

  • 魏自正光以後,政刑弛縱,在位多貪汙。丞相歡啟以司州中從事宋遊道為御史中尉,澄固請以吏部郎崔暹為之,以遊道為尚書左丞。澄謂暹、遊道曰:「卿一人處南臺,一人處北省,當使天下肅然。」暹選畢義雲等為御史,時稱得人。義雲,衆敬之曾孫也。

    澄欲假暹威勢,諸公在坐,令暹後至,通名,高視徐步,兩人挈裾而入;澄分庭對揖,暹不讓而坐,觴再行,卽辭去。澄留之食,暹曰:「適受敕在臺檢校。」遂不待食而去,澄降階送之。他日,澄與諸公出,之東山,遇暹於道,前驅為赤棒所擊,澄回馬避之。

    尚書令司馬子如以丞相歡故人,當重任,意氣自高,與太師咸陽王坦黷貨無厭;暹前後彈子如、坦及幷州刺史可朱渾道元等罪狀,無不極筆。宋遊道亦劾子如、坦及太保孫騰、司徒高隆之、司空侯景、尚書元羨等。澄收子如繫獄,一宿,髮盡白,辭曰:「司馬子如從夏州策杖投相王,王給露車一乘,觠牸牛犢,犢在道死,唯觠角存,此外皆取之於人。」丞相歡以書敕澄曰:「司馬令,吾之故舊,汝宜寬之。」澄駐馬行街,出子如,脫其鎖;子如懼曰:「非作事邪?」八月,癸酉,削子如官爵。九月,甲申,以濟陰王暉業為太尉;太師咸陽王坦以王還第,元羨等皆免官,其餘死黜者甚衆。久之,歡見子如,哀其憔悴,以膝承其首,親為擇蝨,賜酒百缾,羊五百口,米五百石。

    高澄對諸貴極言褒美崔暹,且戒屬之。丞相歡書與鄴下諸貴曰:「崔暹居憲臺,咸陽王、司馬令皆吾布衣之舊,尊貴親暱,無過二人,同時獲罪,吾不能救,諸君其慎之!」

    宋遊道奏駁尚書違失數百條,省中豪吏王儒之徒並鞭斥之,令、僕已下皆側目。高隆之誣遊道有不臣之言,罪當死。給事黃門侍郎楊愔曰:「畜狗求吠;今以數吠殺之,恐將來無復吠狗。」遊道竟坐除名。澄謂遊道曰:「卿早從我向幷州,不爾,彼經略殺卿。」遊道從澄至晉陽,以為大行臺吏部。

  • 己丑,大赦。

  • 東魏以喪亂之後,戶口失實,傜賦不均。冬,十月,丁巳,以太保孫騰、大司徒高隆之為括戶大使,分行諸州,得無籍之戶六十餘萬,僑居者皆勒還本屬。十一月,甲申,以高隆之錄尚書事,以前大司馬婁昭為司徒。

  • 庚子,東魏主祀圜丘。
  • 東魏丞相歡襲擊山胡,破之,俘萬餘戶,分配諸州。
  • 是歲,東魏以散騎常侍魏收兼中書侍郎,脩國史。自梁、魏通好,魏書每云:「想彼境內寧靜,此率土安和。」上復書,去「彼」字而已。收始定書云:「想境內清晏,今萬里安和。」上亦效之。